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《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举报办法》的通知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《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举报办法》的通知
各区(市)县建设局:
为提高我市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水平,调动社会力量整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,我委制定了《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举报办法》,现将《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举报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按照我市加强扬尘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,在作好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监管工作的同时,及时对被举报的有关项目进行调查处理。
特此通知
附件:《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举报办法》
成都市建设委员会
二○○七年四月九日
附件:
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举报办法
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投诉举报受理工作,按照《成都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》(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)的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受理范围及内容
凡在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建设施工工地在施工过程中违反《成都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》和《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(环境与卫生)》有关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投诉举报,主要包括:
(一)未按规定打围作业;
(二)大门及出入口未设置冲洗设施、设备,或未采取防尘措施;
(三)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未硬化;
(四)车辆未冲洗带泥出入施工现场,撒漏严重;
(五)高空抛撒建渣;
(六)未湿法作业造成扬尘污染;
(七)造成扬尘污染的其他违法行为。
二、投诉举报方式
投诉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、来访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形式投诉举报,投诉举报人应署名举报,投诉举报时应据实向受理机构告知工程名称、地址、违法行为等情况并留下九游会ag的联系方式。
三、受理程序及要求
我委受理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对以各种方式进行的投诉举报,要逐件登记,及时将受理投诉举报事项分送相关部门或者单位办理。
相关部门或单位应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,并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查处情况。对查处的违法单位和违法行为,我委将在《成都日报》、《成都商报》上设立的“扬尘整治专栏”向社会公布。
四、奖励
为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我市建设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,我委将对投诉举报者给予奖励,对于查证属实的案件,将对第一举报人(以时间顺序)奖励50元至100元的奖金。举报人在接到领取奖金的通知后,应于20日内到市建委扬尘整治办公室领取奖金,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投诉电话:86632515, 电子信箱:cdsjw@126.com
投诉地址: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设委员会,邮编:610031。
(完)
文章来源于: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http://cdzj.chengdu.gov.cn
文章关键词:工地环境监测,工地扬尘监测安装